关于做好中国温暖“12.1”爱心基金—中国移动关爱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项目省妇联权益部:


为了做好中国温暖“12.1”爱心基金—中国移动关爱行动项目(以下简称中国温暖“12.1”项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优势,帮助艾滋病致孤儿童改善生存状况和生活环境,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孤儿(孤儿意指艾滋病致孤儿童,以下同),为孤儿奉献爱心与真情。


二、行动背景
艾滋病是世界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已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引起了国际、国内社会的极大关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列为重点防治的三种传染病之一,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国仍处于艾滋病防治的关键时期,艾滋病防治工作还有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如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抚育、家庭安定问题。随着艾滋病人的死亡,艾滋病致孤儿童人数还将有一定幅度增加。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关爱和救助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帮助孤儿改善生存状况和生活环境。2006年11月,全国妇联、卫生部、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艾办)共同发起了“‘12.1’关注孤儿万户爱心家庭公益行动”。2007年,“12.1”公益行动在云南等7个省进行试点,共资助1000多名孤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卫生部、国艾办的关心指导下,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下,为进一步扩大“12.1”公益行动的覆盖和影响力,惠及更多的艾滋致孤儿童,全国妇联权益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联合开展中国温暖“12.1”项目。

三、宗旨和目标
将党和政府的关爱惠及艾滋病致孤儿童,动员社会各界关注艾滋病致孤儿童,共同搭建慈善公益平台,帮助孤儿寻找爱心家庭,改善生活环境,促进身心健康成长。通过有效工作,力争将项目覆盖全国的艾滋病致孤儿童。


四、项目期限、资助对象和标准
1、项目期限
2008年-2013年,共5年
2、资助对象
——父母双方都死于艾滋病的不满18周岁的儿童;
——父母中有一方死于艾滋病的不满18周岁的儿童;
资助对象在项目周期内年满18周岁的,资助款应发放到18周岁为止,但其年满18周岁当年的资助款仍按一年发放;资助对象是上述第二项情形的,其家庭重组以后,不再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不再发放资助款。
3、资助标准。
受助儿童每人每年1000元,每季度拨一次款。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中国温暖“12.1”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全国妇联权益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卫生部、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权益部,作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即国家级项目办)。项目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资助孤儿的数量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开展关爱活动。项目省各级妇联、移动公司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开展关爱活动、社区消歧活动。各级妇联要发挥宣传优势、组织协调优势,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宣传倡导和组织社会公众参与活动等形式,形成有利于艾滋病致孤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为孤儿寻找爱心家庭。按照立足实际、保证质量、优先特困的原则,在艾滋病致孤儿童的亲友中或居住村庄、社区、乡镇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寻找爱心家庭。要优先考虑孤儿现有领养、寄养家庭。通过各级妇联将资助款直接送到爱心家庭、孤儿或监护人手中。
3、开展志愿者服务。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组织移动员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加志愿者队伍,参与关爱艾滋病致孤儿童行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4、建立信息平台。开通网站对项目活动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推动消除歧视,帮助孤儿获得平等的社会发展机会。建立艾滋病致孤儿童资助工作数据库,及时了解受助儿童的生活和受教育情况,为孤儿提供更及时有效的帮助。


七、工作经费
1、国家级经费。国家级开展中国温暖“12.1”项目活动所需经费通过申请国家财政配套经费解决。
2、项目省经费。项目省各级妇联开展中国温暖“12.1”项目活动所需经费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解决,一是要争取党委、政府对项目活动支持,积极争取财政配套经费;二是要加大社会宣传,大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为项目活动提供赞助和捐助;三是要紧密联系当地移动公司联合开展关爱活动,争取当地移动公司提供活动经费支持。
3、基层项目经费。国家级项目办发给县级以下(县、乡镇、村)等妇联组织工作经费。按孤儿人数确定,每人每月3元,一年为36元。基层经费主要用于孤儿及爱心家庭信息收集、定期探视、信息报送等。


八、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国温暖“12.1”项目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和企业密切合作,利用公益手段为孤儿办好事、办实事的体现,是妇联组织面向妇女儿童开展公益维权的新平台,开展好项目工作有利于维护孤儿的生存、发展权。各项目省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项目活动顺利开展。
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一要建立项目日常活动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培训,总结部署工作。二要建立项目监督保障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三要建立宣传信息上报制度,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表彰先进等。四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好相关活动材料。五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发放流程等。六要建立项目反馈制度,做好项目立项、实施、结束阶段等相关材料的反馈。各项目执行机构在项目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贯彻自愿和保密原则。
整合资源,做好工作。一要从政策业务方面争取各地卫生部门、艾防办的指导和支持,使孤儿和爱心家庭获得必要的社会援助和基本保障。二要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协调优势,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动员移动公司与妇联共同开展关爱活动,并主动配合移动公司开展的关爱活动,形成声势。三要结合“平安家庭”、“无毒家庭”创建活动,结合对妇女“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要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发挥创造性,切实为孤儿办好事、办实事。五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吸纳更多的社会团体、爱心企业人士共同参与中国温暖“12.1”活动。

 

附件:中国温暖“12.1”项目工作制度

                          全国妇联权益部
2008年8月12日

 

京ICP备05002571号
|中国移动通信版权所有